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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能源局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要点
点击次数:5040次 更新时间:2013/9/23 【关闭】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省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委党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保障能源供给,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有力有序推进各项能源工作,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紧扣年度目标任务,积极落实重大事项。

一是组织召开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暨能源工作会议。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有关会议精神,总结全省2012年能源工作,部署2013年全省能源工作,明确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为全面完成年度目标奠定基础。

二是迎接全国人大《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认真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带队来苏开展《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的有关工作。起草汇报材料,全面介绍我省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法》等有关情况。协助安排相关调研和考察。

三是多次赴京汇报推进重大能源项目审批进程。紧紧围绕省政府重点任务和年度工作目标,与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加强汇报沟通,积极争取支持,全力推进电力、油气等重大项目,取得有效进展。

四是进一步加强能源合作与交流。接待贵州、河北、陕西等省能源主管部门来苏调研,就电力规划、燃机发展、用电需求等情况加强沟通,商讨合作事宜。推进国际风电合作,与来访的英国埃塞克斯郡政府就风电产业发展、风电开发、人员培训进行交流和探讨,形成共识。

(二)强化供需形势分析,有效保障能源供给。

一是加强能源供需形势研判。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开展煤炭、电力、油气等要素的月度、季度及迎峰度夏期间供需形势分析,研究存在问题,预测供需走势,提出对策建议。 二是持续提升能源供应能力。上半年,全省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全省累计装机7867万千瓦,累计发电量2066.2亿千瓦时,全社会累计用电量2272.88亿千瓦时。积极争取油气资源,满足市场需求。上半年全省成品油供应932万吨、天然气供应量73亿立方米,供需基本平衡。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着力加强规划编制。

一是加强重点课题和政策研究。开展全省基于大气环境容量的火电发展规划、全省中长期电力需求预测、全省电网调峰能力等课题研究工作。开展全省天然气储备需求与应急调峰设施应用调研。就国家正在起草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管理办法》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与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分别就光伏项目用地、金太阳示范项目管理研究提出初步意见,为光伏应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是推进专项规划编制。编制《全省天然气发电规划(2013-2017)》、《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规划(2012-2015)》。研究形成《江苏省页岩气勘查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大纲。编制省燃气轮机产业推进方案和核电装备产业推进方案。着手研究省公路LNG、长江船用和运河船用加气站规划编制工作。

三是研究提出能源方面工作意见。按委统一部署,先后就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实施意见和推进计划、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沿江五年推进计划、沿海开发支持政策等提出能源方面的相关建议。

(四)加快能源建设步伐,扩大能源有效投入。

一是推进6大煤炭储运基地建设。实施徐州港、大丰港煤炭储运基地改造增容,加快滨海港、镇江高资港配套码头建设,推进太仓港、靖江港装卸泊位和煤场建设。完成徐州港国家应急煤炭储备任务。

二是推进电力项目建设。上半年,全省364万千瓦电力装机建成投产,超额完成时序进度要求。加强对上汇报争取,积极推进已上报的利港、射阳、新海等上大压小项目审批进程;加强对下服务,协调环保、电力等部门为沙洲、泰州等已取得路条上大压小项目办理相关支持性文件,及时上报国华高资等5上大压小项目申请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启动华电句容二期等上大压小项目前期工作。完成电网投资145亿元,建成11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720万千伏安、线路960公里。继续争取区外送电项目,淮南-江苏-沪西特高压交流、锡盟-南京特高压交流、锡盟-泰州特高压直流等输变电工程前期工作按期推进。以天然气发电有序发展为突破口,推进光伏发电、天然气分布式电源有关厂网协调工作。

三是推进油气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支持和推进国家重点项目,组织召开中石油永泰线(江苏段)项目推进协调会,参加中海油江苏滨海LNG项目预可研报告评估论证会,继续推进中石油如东LNG二期、中石化连云港LNG和中海油滨海LNG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召开川气东送江苏配套管线项目和部分市县天然气利用项目评审会;完成川气东送虞昆支线项目、响水县天然气利用项目一期工程等项目的核准;同意中石油如东-靖江成品油管线、川气与西气联络线工程及溧阳、扬州、宿迁等城市天然气利用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五)推动结构调整优化,促进行业节能减排。

一是加快推进光伏应用。根据新一轮光伏扶持政策要求,筛选一批项目列入省扶持计划,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了核准。同时,积极鼓励企业扩大应用规模,及时安排一批申请享受国家光伏标杆上网电价的项目。积极做好国家分布式能源示范区和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组织申报工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无锡、南京、常州等有条件的地级市正在抓紧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二是加大风电开发力度。全省共有27个、合计162万千瓦风电项目纳入国家能源局十二五第三批风电核准计划。大唐滨海30万千瓦海上风电特许项目、华电滨海20万千瓦陆上风电示范项目、中广核射阳20万千瓦陆上风电示范项目申请报告上报国家能源局申请核准。核准了协合、华润风电项目。如东海上风电示范扩建、国华射阳等一批项目完成预可或可研审查。新增风电并网容量30万千瓦,完成计划目标。

三是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配合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办公室对2012年度申报的智能电网产业重大项目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建议。努力缓解光伏、风电产业产能过剩矛盾,依托重大项目,鼓励开发业主选用省内主要设备和关键零部件,通过扩大省内市场需求,切实消化一批过剩产能。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省内5家能源装备企业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能源)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共争取资金6262万元,项目总数和资金额度均位居全国第一。

四是稳妥推进天然气发电。充分发挥天然气发电在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研究全省2013-2017年天然气发电项目,确定安排原则、建设规模和实施效果,形成推进方案。上报华电戚墅堰燃机调峰扩建项目的核准请示,核准国信宜兴F级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同意无锡西区等4个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组织金坛、高邮等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初可审查。

五是积极优化煤电结构。继续加快关停燃煤小火电机组,既为电力结构调整做出贡献,也为“上大压小”项目推进创造条件。制定关停年度计划,并明确到具体机组。着力推进在役燃煤发电机组综合升级改造,将32个项目共计1945万千瓦项目予以上报。支持和鼓励地方在规划的引导下,发展燃煤背压型热电联产,推进燃煤小热电、小锅炉整合关停。积极发展余热、余压、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

六是推进页岩气资源勘查与开发工作。协助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召开页岩气资源勘查开发工作专家咨询组成立会议。协助省财政厅拟定《江苏省页岩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六)着力加强机关建设,提高行政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政策理论学习。按委统一安排,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十八大报告、省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及国家和省有关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加强内部交流,统一思想认识,规范行政行为。

二是保持机关有序协调运转。提高文电运转效率,上半年办收文600余件,局发文119件,确保运转畅通。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和能源宣传,促进工作开展。

三是抓好制度规范建设。根据国家简政放权的要求,进一步梳理项目审批事项,明确核准程序及所需的支持性文件,指导和帮助市县发改委、项目单位便捷高效地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健全专家库,重大项目委托专业咨询机构组织审查项目,充分听取专家意见,防止出现决策失误。

二、下半年工作要点

1、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总体部署和原则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上来,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投身到教育实践活动中,积极做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各个环节的工作,以务实的作风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

2、加强规划编制和课题研究。完成《江苏省页岩气勘查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13-2018)》。加强全省能源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的研究,编制完成煤炭、电力、新能源和油气等能源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方案,组织推进实施。完成全省火电发展规划研究、全省中长期电力需求预测等专题报告。针对天然气价格上涨,研究分析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出应对措施。密切跟踪国家分布式能源补贴、区域性光伏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变化,结合实际开展研究并做好相关准备。开展微电网发展机制调研,提出推进分布式能源发展的政策建议。强化供需形势分析,加强预测预警,提出应对举措。

3、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按国家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有关工作,加强上下沟通协调,对省十二五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进行测算分解并组织实施。

4、推进重大电源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句容、南通等在建燃煤发电项目和在建燃机热电联产项目,确保如期投运。跟踪催批利港、射阳和靖江3上大压小遗留项目;对已取得路条的项目,指导业主尽快完善各项支持性文件,待具备条件后上报;对已上报路条的项目,加强与国家能源局衔接,争取新海上大压小项目尽早取得路条。全年力争投产发电装机550万千瓦以上,计划完成投资230亿元。

5、着力推进电网建设。完善特高压和500千伏主干网架,推进特高压内蒙古锡盟-泰州和淮南-江苏-上海等输电工程;优化220千伏电网分层分区方案,构建220千伏环网,提高互济能力;加强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架构,确保安全可靠供电;加大农网投入,提高供电质量和可靠性,促进电力服务均等化。全年计划完成投资220亿元。

6、大力发展新能源。对列入年度省重点项目进行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按时序推进,完成年度光伏应用和风电开发目标。组织申报国家重大科技平台项目和产业化扶持项目,提高我省新能源装备制造业水平和研发能力。推进连云港炼化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

7、做好分布式能源示范申报和建设工作。组织无锡、南京、常州等市申报国家分布式能源示范园区和光伏分布式应用示范区,年内建成若干示范区项目。结合国家分布式能源示范园区创建,提出园区微电网技术方案和运行控制体系,努力探索分布式能源运营机制,以市场需求促进智能电网产业发展。

8、继续扩大天然气利用。对已建成投产机组,切实发挥双调峰作用;对在建热电联产机组,做好供热替代接续工作;对后续项目规划布局,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进。全省天然气发电机组装机规模达到650万千瓦,燃机占电力装机比重提高到8%

9、推进油气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省天然气公司及宿迁、溧阳等城市燃气利用项目核准;推进金坛储气库、水上加气站、城市LNG应急调峰等设施建设;支持中石油永-泰管线项目、中海油滨海LNG接收站项目加快前期工作;推进中石化连云港LNG接收站项目、中石化川气东送管道等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完成核准所需的各项支持性文件。

10、深化能源合作。积极落实区外来电通道,加快山西高平、古城和陕西榆林等省际合作电源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长三角能源合作有关工作,配合开展长三角地区能源保障合作课题调研,组织召开长三角合作能源组有关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