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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燃煤机组执行燃机排放标准的环保改造
点击次数:3616次 更新时间:2014/5/5 【关闭】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是江苏由小康社会逐步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重要阶段。随着城镇化进程持续推进以及沿海开发、长三角区域规划实施的带动效应,预计“十二五”后期及“十三五”期间全省经济仍将保持持续稳定增长态势,但增速可能有所放缓。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保障电力供应安全,实现电力供需平衡,需内外并举,既加强合作,积极利用区外来电,又立足自身,加快推进省内电源建设。为有效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电力行业污染物减排,省能源局启动燃煤机组执行燃机排放标准的环保改造试点。

    本次试点项目包括国电集团下属的泰州、常州和宿迁电厂,共计6台机组装机347万千瓦。通过加大投入,实施改造,加装凝聚器和湿式除尘器,有效降低烟尘排放浓度,减少PM2.5的产生,改造预计于明年上半年结束,改造后烟尘排放浓度预计可控制在5毫克/立方米以内,达到燃机排放标准,年可减排二氧化硫4891吨、氮氧化物39443吨和烟尘2105吨。
    下阶段,省能源局将对上述三个项目改造成效进行评估验收并总结经验,在此基础上制定规范和标准,针对省内现役和拟建大型燃煤发电机组全面推广应用达到燃机排放标准的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