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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节选能源部分)
点击次数:1731次 更新时间:2023/3/24 【关闭】

(五)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审批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评审批、取水许可审批、节能审查以及污染物区域削减替代等要求,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能耗、物耗、水耗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新建高耗能项目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

(六)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大力发展新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散式并重,稳步有序开展海上光伏建设,加快推进光伏复合利用,全力发展分布式光伏。优化风电发展结构,全力推进近海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稳妥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建设。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安全有序发展核电,积极稳妥推进绿色核能供热示范项目。严禁新(扩)建燃煤自备电厂。扩大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有序推进电代油、电代气。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有序推进煤改气、油改气工作。推进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供热改造,逐步关停整合落后燃煤小热电和燃煤锅炉,提高电煤使用比重。到2025年,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

(七)推进工业领域协同增效。推动绿色低碳制造体系建设。强化能源、石化化工等行业耦合发展,推动产业循环链接。鼓励重点行业企业探索采用多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技术工艺,开展协同创新。推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在工业领域应用。

(十)推进城乡建设协同增效。优化城镇规划布局,将碳达峰碳中和理念融入城乡建设和运行管理各环节。深入推进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生物质能应用,探索光储直柔技术建筑试点。

(十一)推进农业领域协同增效。在农业领域大力推广生物质能、太阳能等绿色用能模式,加快农村取暖炊事、农业及农产品加工设施等可再生能源替代。

(十三)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控制。聚焦细颗粒物和优良天数比率达标要求,优化治理技术路线,加大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以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力度。推进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改造提升工程试点。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设备节能降耗,提高设备自动化智能化运行水平。

(十五)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协同控制。研究利用废弃矿山、采煤沉陷区受损土地、已封场垃圾填埋场、污染地块等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

(十六)推进固体废物处置协同控制。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

(二十一)加强减污降碳科技支撑。充分发挥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及示范应用。加强绿色低碳关键产业技术战略部署,开展烟气超低排放与碳减排协同技术创新,加快推进高效低成本太阳能电池、可再生能源制氢、零碳工业流程再造等前瞻性技术研发,强化智能电网技术、新型储能、低碳技术跨界融合等核心技术攻关。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

(二十四)加强减污降碳协同管理。探索温室气体排放与污染防治监管体系的有效衔接路径,统筹排污许可和碳排放管理,衔接减污降碳管理要求。推进碳排放报告、监测、核查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融合,推进重点排放单位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数据的统一采集、相互补充、交叉校核。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督促重点企业按时完成配额履约和清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