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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 | 江苏拟将4×1000MW+4×660MW煤电项目纳规
点击次数:157次 更新时间:2025/2/13 【关闭】
2月5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江苏省“十五五”中后期保障性调节性煤电项目优选后纳入电力规划有关情况的公示,依规拟将镇江国能谏壁2×100万千瓦八期扩建项目、扬州国信扬电2×100万千瓦三期扩建项目、无锡江阴苏龙2×66万千瓦四期扩建项目、苏州太仓港协鑫2×66万千瓦扩建项目纳入全省“十五五”中后期保障性调节性煤电项目规划方案。
详情如下:
关于江苏省“十五五”中后期保障性调节性煤电项目优选后纳入电力规划有关情况的公示
为保障我省“十五五”中后期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要,根据国家下达我省的煤电新增规模和淘汰关停落后机组容量,经组织优选并公示结果后,依规拟将镇江国能谏壁2×100万千瓦八期扩建项目、扬州国信扬电2×100万千瓦三期扩建项目、无锡江阴苏龙2×66万千瓦四期扩建项目、苏州太仓港协鑫2×66万千瓦扩建项目纳入全省“十五五”中后期保障性调节性煤电项目规划方案。现予公示,公示期:2025年2月7日-12日。
对上述方案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提出。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