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保供的决策部署及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江苏能源监管办多措并举,持续加强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监管工作。
一是密切跟踪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情况,主动与省能源主管部门对接,详细了解省内发电企业全年电煤需求总量及中长期合同签订情况,及时发现中长期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形成月度专报向国家能源局汇报。截至1月6日,江苏发电企业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约量10979万吨,超2022年合同签约总量(含后期补签)。
二是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对全省统调电厂电煤中长协落实及迎峰度冬库存情况进行督导调研,深入现场实地核查厂内、厂外电煤库存量以及存煤相关手续等,进一步督促发电企业做好电煤储备,充分保障迎峰度冬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截至目前,江苏各发电企业电煤库存量(含厂外存煤)均可达到15天以上安全库存。
三是科学研判迎峰度冬电煤供需形势,持续跟踪掌握江苏发电企业中长期合同履约情况,认真分析履约相关数据,及时掌握有关企业在电煤保供、合同履约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会同有关方面督促煤炭企业提升电煤中长协履约率。
下一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有关安排部署,持续强化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监管,全力推动电煤稳定保供,切实保障迎峰度冬期间电力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