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长期目标,推动我省光伏发电平稳有序发展,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2年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2〕350号)有关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分别于5月11日、6月21日公布了第一批、第二批2022年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
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电力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抓紧委托开展接入系统设计,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尽快开工建设。
省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