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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发布修订版《国家核应急预案》
点击次数:3000次 更新时间:2013/12/19 【关闭】
 

为中国稳妥推进核电发展、构筑安全防线,6月30日,国务院批准发布修订版《国家核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要求按照信息公开的原则,在核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准确信息。

在对近些年国内外关于核应急工作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预案》新增加并明确了各级核应急指挥部的职责,规范了信息报告与发布程序,规定了中国核应急组织体系由国家、省和营运单位三级核应急组织构成,要求按照信息公开的原则,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准确信息。

修订版《预案》适用于中国境内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已经或可能发生的核事故,也适用于核燃料运输事故、涉核航天器坠落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与响应。

截至目前,全国在运核电机组17台共1476万千瓦,在建核电机组28台。连云港田湾核电站是目前我省唯一在运的核电站,规划建设8台百万千瓦核电机。#1#2机组共212万千瓦已投入商业运行;#3#4机组在建,预计2017-2018年投产。

我省将按照《预案》要求,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完善我省核应急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