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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正式印发!
点击次数:2676次 更新时间:2020/1/19 【关闭】

       近日,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正式印发,《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同时废止。该规划是在在动态优化调整《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基础上,开展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的划定工作。围绕“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总体目标,最终确定了15大类811块陆域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总面积23216.24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2.49%。其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陆域面积为8474.2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8.21%;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为14741.9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14.28%。规划中涉及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内容,将根据生态保护红线评估结果做好动态完善,管控要求执行国家和省相关规定。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