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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同意中海油滨海LNG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点击次数:6918次 更新时间:2013/12/27 【关闭】
 

813,国家能源局以国能油气(2013300号文同意中海油滨海LNG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该项目拟选址盐城市滨海港区,一期建设规模为300万吨/年,包括1个可停靠26.6万立方米LNG运输船接卸泊位、416万立方米LNG储罐和外输管道以及相关配套设施。我委曾于2012214日向国家能源局上报请求同意开展滨海LNG项目前期工作,20121126日我委又和中海油向国家能源局联合上报了请求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补充请示。

“十二五”期间,我省通过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等大型能源企业的合作,共规划建设中石油如东、中石化连云港和中海油滨海三个大型LNG接收站,力争形成沿海千万吨级LNG接收基地。此前,中石油如东LNG项目一期工程已于201212月全面完工并投入商业运行;中石化连云港LNG和中石油如东LNG二期分别于201212月和20131月获得国家“路条”。此次中海油滨海LNG项目成功获得国家“路条”,可谓是意义重大,这不仅意味着我国“第三桶油”正式进入我省天然气市场并成为新的有力竞争者,也标志着我省向着建成沿海千万吨级LNG接收基地的宏伟目标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