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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能监办关于征求《江苏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点击次数:4256次 更新时间:2018/11/7 【关闭】

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 432 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电监会令第 14 号)、《江苏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暂行)》(苏监能市场〔2017149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规范江苏电力市场信息披露行为,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主体知情权,江苏能源监管办起草了《江苏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119日前反馈。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谢振凡025-83115281,025-83199610(传真),电子邮箱:xiezf@nea.gov.cn 

附件:江苏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摘自江苏能监办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