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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关于确认部分公用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的通知
点击次数:3814次 更新时间:2018/10/29 【关闭】

苏价工〔2018146

各设区市物价局,各有关燃煤发电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36号)、《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835号)及我省相关电价政策,经省环保厅审核确认,现将我省部分公用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及超低排放环保电价予以确定并公布。具体上网电价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

 

江苏省公用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表

201810月增补)

单位:兆瓦、元/千瓦时

序号

电厂名称(机组)

容量

上网电价

环保电价

全口径电价

备注

脱硫电价

脱硝电价

除尘电价

超低排放电价

1

江苏银珠西顺河热电有限公司

1

15

0.4430

0.015

0.01

0.002

0.005

0.4750

脱硫、脱硝、除尘和超低排放电价均自2018529日起执行

2

15

0.4430

0.015

0.01

0.002

0.005

0.4750

2

盐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

15

0.4430

0.015

0.01

0.002

0.005

0.4750

脱硫、脱硝、除尘和超低排放电价均自2018524日起执行

2

9

0.4430

0.015

0.01

0.002

0.005

0.4750

摘自省物价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