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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7年前三季度能源形势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
点击次数:9895次 更新时间:2017/11/1 【关闭】

1031日上午10时,国家能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7年前三季度能源形势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以及12398能源监管热线第三季度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同时,介绍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工作进展情况、核电重大专项实施进展情况以及农村机井通电工程建设情况。

【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副司长 李福龙】今年以来,我国经济稳中向好,能源消费继续保持回暖态势,主要指标好于去年同期,也好于年初预期。主要有以下特点。

能源消费回暖,增速全面回升。

一是煤炭消费由负转正。在工业生产回暖、火电增发等因素带动下,前三季度煤炭消费量约为28.1亿吨。除建材行业外,电力、钢铁、化工行业用煤均为正增长,四大行业合计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的85%,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二是石油消费保持平稳。前三季度表观消费量约为4.4亿吨,同比增长约3.9%,增速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物流运输和工业生产带动柴油消费小幅回暖,同比增长1.2%,扭转了去年负增长的局面。居民消费升级拉动汽油、煤油需求持续向好,化工轻油继续保持旺盛需求。三是天然气消费快速增长。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程加快推进,各地“煤改气”力度加大,非居民气价下调,《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发布实施。在这些措施推动下,城市燃气、发电用气、工业燃料、化工用气需求全面增长,前三季度全国天然气消费量约为171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5.7%左右,增速比去年同期提升约7.3个百分点。四是用电增速大幅回升。主要用电行业需求回暖,电能替代加快推进。受高温天气等因素影响,今年夏季全国用电负荷屡创历史新高。前三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9%,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2.4个百分点。其中,二产用电量同比增长6%,比去年同期提高4个百分点。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能源供给质量有所改善。

一是煤炭去产能工作顺利推进。超额完成年度去产能目标任务,先进产能建设有序推进。二是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取得阶段性成果。煤电建设速度明显放缓,前三季度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煤电建设投资同比下降25%,煤电新投产装机同比减少,利用小时数和发电量同比增加,调控成效正在逐步显现。三是成品油质量升级加快推进。继年初开始在全国范围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后,71日起全面供应含硫量不大于50ppm的普通柴油。目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个城市已经提前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四是弃风弃光率有所下降。前三季度,全国平均弃风率、弃光率分别为12%5.6%,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6.7个和3.8个百分点。

改革创新引领作用增强,新旧动能加快转换。

一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逐步完善,全年市场化交易电量力争达到全社会用电量的35%以上。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有序推进,售电侧市场竞争机制初步建立,启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自愿交易制度开始实施。电力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印发实施《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油气改革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油气领域加快向开放竞争的格局迈进。二是能源科技创新取得新进展。AP1000依托项目、我国自主研发的三代核电“华龙一号”、具有四代安全特征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进展顺利。煤炭间接液化核心技术和装备实现国产化。首次海域可燃冰试采成功,持续产气时间实现历史性突破。能源行业标准化工作扎实开展。三是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培育。首批55个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23个多能互补集成优化项目顺利实施,储能产业政策进一步完善,一批新能源微电网、储能示范工程启动建设,逐渐成长为新的用能增长点。

能源行业效益整体向好,上下游盈利分化。

一是资源勘探开发环节效益明显好转。今年以来,秦皇岛5500大卡动力煤价格平均每吨612元,布伦特原油价格平均每桶52.3美元,比去年同期分别上涨140元和10.4美元,上游行业经营效益明显改善。前三季度,煤炭采选业实现利润2262亿元,同比增长7.2倍。油气开采业由去年同期亏损392亿元转为盈利328亿元。二是加工转换环节利润增速有所回落。前三季度,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实现利润1627亿元,同比增长38.4%,而去年同期为增长2.6倍;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实现利润2593亿元,同比下降23.7%,比去年同期回落18个百分点。

光伏发电发展情况:

前三季度光伏发电市场规模快速扩大,新增光伏发电装机4300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2770万千瓦,同比增加3%;分布式光伏1530万千瓦,同比增长4倍。截至9月底,全国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20亿千瓦,其中,光伏电站948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2562万千瓦。

从新增装机布局看,由西北地区向中东部地区转移的趋势更加明显。华东地区新增装机为1195万千瓦,同比增加1.8倍,占全国的27.8%。华中地区新增装机为910万千瓦,同比增长70%,占全国的21.2%。西北地区新增装机为571万千瓦,同比下降40%。分布式光伏发展继续提速,上半年浙江、山东、安徽三省新增装机均分别超过200万千瓦,同比增长均在2倍以上,三省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占全国的47.5%

前三季度,全国光伏发电量8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0%。全国弃光电量51亿千瓦时,弃光率同比下降3.8个百分点,弃光主要集中在新疆和甘肃,其中:新疆弃光电量22.9亿千瓦时,弃光率22%,同比下降约5个百分点;甘肃弃光电量14.1亿千瓦时,弃光率21%,同比下降8.8个百分点。以上就是前三季度可再生能源及光伏发电发展情况。

【市场监管司副司长 赵国宏】我向大家介绍国家能源局12398热线2017年三季度投诉举报受理及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收到有效信息情况2017年三季度,国家能源局12398热线共收到有效信息22356件,环比增加37.86%。其中,咨询16471件,占有效信息的73.68%;投诉2647件;举报48件;表扬、求助、建议等其他方面3190件。(二)分类情况。2017年三季度收到的有效信息中,电力行业类18695件,占83.62%;其他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类、石油天然气行业类、煤炭行业类等。投诉举报主要集中在电力行业,共2537件。涉及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项目建设、电力安全、市场准入、供电服务以及成本价格和收费等方面业务。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

2017年三季度,群众反映的投诉举报主要集中在电力行业,占投诉举报总量的90%以上。从具体案例看,主要反映了电力行业在供电服务、电力安全、成本价格及收费、市场准入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供电服务方面。一是部分地区受夏季高温、配网设施改造滞后影响,低电压、频繁停电问题频发,在78月份尤为突出。二是部分供电企业故障抢修能力不足,停电故障后反应时间较长,修复周期长。三是部分供电企业未尽到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义务,拖延办理用电报装、合表分户、新能源发电并网等业务。四是部分供电企业服务观念淡薄,业务水平不高,对咨询的业务、反映的问题解释不清楚,影响群众业务办理等。

(二)电力安全方面。一是部分供电企业高压架空线路跨越居民房屋,电力设施安装位置不合理。二是部分供电企业电力设施设备不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导致设施设备保护层破损、架空线路垂落、电杆倾斜等。三是部分供电企业电力设施不按规定张贴安全标识、警示牌,存在安全隐患。

(三)成本价格和收费方面。一是部分供电企业电价政策宣传不到位,电费收取信息披露不充分,引起用户的质疑和误解。二是部分供电企业在农网改造过程中向用户筹资筹劳,不按规定电价收取临时用电、农灌用电电费。三是部分供电企业收取电力设施设备安装服务费不合理,估抄、漏抄、错抄表计电量。四是部分村委会、小区物业公司、房屋出租业主代收代缴电费时加价、“搭车”收费,限制用户用电、购电,甚至对用户强制停电,侵害用户权益。

(四)市场准入方面。一是部分单位聘用、安排未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人员进网作业。二是部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承接电力业务,违法转包分包电力工程,不按规定报告跨区作业情况。三是部分单位以欺骗手段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者挂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承揽电力业务。

三、处理结果。

2017年三季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受理属于监管职责范围的2180件投诉举报,占投诉举报量的80.89%;其他不属于能源监管职责范围的已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转办。

针对群众反映的投诉举报事项,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进行了处理:一是通过解释说明,澄清事实,使当事人消除了误解。二是通过监管约谈、责令整改,促使相关企业提高了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三是通过罚款、吊销业务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方式,及时纠正了相关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截止到2017年三季度,已办结投诉举报4531件,占投诉举报受理量的94.18%,其余正在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完成回访4022件,回访率为88.77%,回访满意率为87.32%。根据目前反映的比较突出的投诉举报事项,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加强市场准入方面的监管,确保能源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政之所兴,在顺民心。监管促进改革,监管促进发展,改革发展惠及民生。让我们进一步发挥12398能源监管热线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畅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切切实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谢谢大家!

【电力司副巡视员 郭伟】

一、煤电行业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国煤电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装机结构持续优化。截至20179月底,煤电总装机约9.63亿千瓦,位居世界第一。近年来投产的煤电机组基本上是大容量、高参数、高效率、高节水、超低排放的先进机组,现役30万千瓦以下纯凝机组仅占煤电装机约4%。二是技术水平世界领先。世界首台60万千瓦级、100万千瓦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60万千瓦级超临界循环流化床机组均在我国投入商业化运行。三是节能减排水平大幅提升。已累计淘汰小火电机组1.1亿千瓦左右,煤电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15克标煤/千瓦时,2010年以来累计降低21克标煤/千瓦时,年节约标煤7000万吨以上,减排二氧化碳约2亿吨。

在看到煤电发展成绩的同时,也要正视,受经济增速放缓、电力供需形势变化等因素影响,煤电发展形势不容乐观。2016年煤电利用小时仅4250小时,规划及在建规模依然较大。预计“十三五”末全国电力供应总体宽松,存在煤电产能过剩风险。根据我们年初发布的2020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全国大部分省份的风险预警等级为红色、橙色。

二、已开展的工作。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6年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坚持市场引导与政府调控并举,重点围绕清理违规、严控增量、淘汰落后、优化存量、转型升级等方面,制定一系列措施并狠抓落实,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布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引导地方和发电企业有序规划建设煤电项目。二是严控新增煤电产能,采取“取消一批、缓核一批、缓建一批”等措施,多措并举减少新增煤电规模,推进煤电有序发展。三是停建了一批违规开工的在建项目。四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关停了一批能效、环保、安全、技术等不符合要求的落后小机组。五是推进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进一步优化煤电结构,促进煤电高效清洁和有序发展。在总结2016年促进煤电有序发展工作的基础上,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我们将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截至目前,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16部委联合印发《意见》。经国务院同意,今年7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16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全国停建和缓建煤电产能1.5亿千瓦,淘汰落后产能0.2亿千瓦以上,实施煤电超低排放改造4.2亿千瓦、节能改造3.4亿千瓦、灵活性改造2.2亿千瓦。到2020年,全国煤电装机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煤电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10/千瓦时。二是编制2017年工作方案。根据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5000万千瓦以上”的煤电调控目标任务,我们在与各地方、各发电企业多次沟通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反复衔接各方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将2017年煤电淘汰、停建、缓建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并督促地方明确责任人、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下发分省年度投产规模。根据《意见》要求,为严控新增煤电投产规模,经与地方和企业多次衔接后,研究确定了2017年分省年度投产规模,已正式下达各地,并要求在国家确定的投产规模内报送符合条件的投产项目。对于纳入缓建范围的项目,企业可选择立即停建或继续建设,但建成后暂不并网发电。四是制定实施政策文件。印发《关于发布2020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火电项目核准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发挥政府调控和市场引导作用,指导各省、发电企业合理安排煤电核准、开工、建设时序,切实维护核准建设秩序,实现煤电有序发展。五是开展自备电厂督查。为进一步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管理,今年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环保部、财政部等单位开展了燃煤自备电厂规范建设及运行专项督查,选取部分省份,重点对燃煤自备电厂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社会责任承担情况等进行督查。

三、前三季度工作成效。

据统计,前三季度,全国已淘汰关停落后煤电机组约240万千瓦,停缓建煤电产能已经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5000万千瓦以上”的目标任务。截至20179月底,已累计完成煤电超低排放改造约5.8亿千瓦,提前两年多完成2020年改造目标;已完成煤电节能改造5.3亿千瓦,占到2020年改造目标的85%。其中京津冀、河南等多个省市,已提前12年完成全部具备条件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总体来看,目前各项工作推进稳妥有序,有一些甚至比我们预期的还要好,今年前三季度煤电利用小时数约3300小时,煤电新投产装机同比减少,利用小时数和发电量同比增加,调控成效正在逐步显现。预计到年底可以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中国改革报记者]今年我国光伏装机增长很快,目前已经超过一亿千瓦,业内也有一些说法,在今年年底的时候会达到“十三五”规划的目标。请问未来在新能源光伏发展规划上有什么样的布局?

[李创军]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首先就“十三五”光伏发电的规划目标作一下说明。《太阳能发 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规划目标是:“到2020年底,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1亿千瓦以上,其中,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05亿千瓦以上”。在太阳能发电的1.1亿千瓦规划目标中还包括了500万千瓦的光热发电。规划中不是简单地提出一个数字,而是用“1.1亿千瓦以上”和“1.05亿以上”的表述。所以应当注意,1.05亿千瓦只是发展的下限目标。“十 三五”未来几年的光伏发电发展仍有空间。

之所以在规划中划定“1.05亿千瓦”以上的目标,是因为在制定规划时,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比较低,光伏发电成本也比较高。现在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一是电力需求增长加快。 2015年时,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只有0.5%,今年1-9月,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已经达到6.9% 二是技术进步。光伏发电的成本快速下降,光伏发电转化效率迅速提高。三是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加快。我前面已经介绍,今年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增装机成倍增长。四是政策性因素。光伏扶贫是我国产业扶贫的重要方式,对光伏发电增长起到了一定的支撑作用。从这几个因素来看,“十三五”时期,光伏发电应用规模扩大有一定的必然性。

刚刚闭幕的十九大提出要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壮大清洁能源产业。为以光伏发电、风电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提供了宝贵的发展 机会和广阔的发展空间。目前我们正按照十九大精神进一步研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今年7月,国家能源局已发布《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公布了各省(区、市)分年度建设规模,提出了健全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 要求,要求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按此方案做好规划实施工作。

【人民网记者】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会不会导致区域性的电力供应紧缺,这方面是如何防范和考虑的?

【电力司副巡视员 郭伟】这个问题非常好,实际上去年煤电机组发电量约占全国发电量的三分之二,所以在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同时,必须确保电力安全供应,在这方面我们也有充分的考虑。

主要是三方面:一是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同时,要发布实施年度风险预警,强化预警结果的引导作用,促进地方和企业科学有序规划建设煤电项目。二是及时做好电力供需动态平衡,采取跨省区电力互济、电量短时互补等措施,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确保电力可靠供应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三是调控政策尽可能采取市场化、法治化的办法,调控手段也要分类施策,避免一刀切。比如,有的在建项目投资额较大,我们强调发挥企业自主决策权,缓建项目可自主选择停建或继续建设,但建成后暂不并网发电,作为系统应急调峰储备电源。既可以降低对企业经营、设备制造建设等上下游产业和信贷资产造成的影响,又可以在紧急情况下保障电力供应。

【核电司副司长 秦志军】核能利用是二十世纪人类最伟大的发现之一。经过50多年的发展,核电已经成为全球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实现能源多元化保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的核电发展已走过30多年的历程,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依托国外技术到拥有自主技术,在研发设计、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行维护等各方面能力均大幅提升,培养储备了一大批核电专业技术人才,具备了核电技术及装备“走出去”的实力,已跻身世界核电大国行列。

目前,大陆地区在运核电机组共37台,3563万千瓦;在建核电机组共19台,2187万千瓦,在建核电机组数量居世界第一。2017年前三季度核能发电量1829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4.2%,同比增长约21.37%。与火电厂相比相当于少燃烧5706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4950万吨、二氧化硫排放约50万吨、氮氧化物排放约42万吨。我国核电运行安全始终保持国际先进水平,保持了非常良好的运行记录,为我国能源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核电作为高技术战略型产业,其技术创新工作始终得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的重视。2006年,国务院将大型先进压水堆核电站和高温气冷堆核电站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旨在标准世界核电技术前沿,突击关键共性技术、现代工程技术,为建设核电强国提供支撑。2008年,国务院批准了核电重大专项总体实施方案。专项实施近1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科技部、发改委、财政部等单位的指导下,通过行业有关部门、科研院所等单位的共同努力,形成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装置等980项,申请知识产权3000余项,编制各类标准887份,培养41个创新团队和各类科技人才、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800余人,涌现出一大批创新领军人物。截止到目前,核电专项已立项课题201项,核定中央财政经费130.33亿元。在专项支持和带动下,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我国核电技术水平实现了一次大跨越,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全面掌握三代非能动核电技术,自主攻克具有四代特征的高温气冷堆技术。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我们的核电科研队伍快速掌握了世界先进的非能动设计理念,并成功借鉴和应用到CAP1400以及华龙一号的设计中,大大提升了核电站的安全性。在以高温气冷堆为代表的具有四代特征的核电技术上,通过示范工程牵引,攻克了一系列技术、设备难题,产业化应用走到了世界前列,成为核电走出去的一张名片。

二是在关键设备研制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为我国装备制造业走向中高端注入强劲动力。三代核电站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主管道等一大批重型设备实现了国产化,屏蔽电机主泵、数字仪控系统、爆破阀等核心设备均已完成样机制造,高温堆控制棒驱动机构、燃料装卸料系统等已实现供货,这些成果的取得,显著地推动了装备制造企业上台阶、上水平,使我国具备年产68台套核电设备的制造能力,三代核电综合国产化率从2008年依托项目的30%提高到现在的85%以上。

三是在基础材料研制方面实现了补短板,多项成果填补国内空白,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供基础支撑。超大型锻件、690合金管、压力容器密封件、核级锆材等关键材料加工制造技术取得质的突破;高温堆燃料元件已经产业化生产;核级焊材研制成功,改变了我国核电焊接材料长期依赖进口的局面;建成了首条从海绵锆到成品管、板、棒、带材的完整生产线,为后续核电项目的自主化燃料研发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是核电共性技术研发能力不断增强,为核电安全高效发展夯实基础。专项充分发挥各大核电集团及相关科研院所的技术优势,在反应堆堆芯及安全分析关键技术研究、严重事故机理及现象学研究、核电站关键材料性能研究等共性技术方面开展深入分析研究,建设了一批国际领先的大型台架和试验设施,为我国新型核电机型设计、持续提升核电创新研发能力提供了保障。

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设立核电重大专项的的战略决策是完全正确的。目前,世界范围的核电发展正处于技术升级换代期、产业格局调整期、发展重心转移期。十九大报告明确指示要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在能源领域要加快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造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核电必将发挥积极作用。未来1015年仍然可能是我国核电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也是建设核电强国的关键阶段。我们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打好核电专项实施攻坚战,安全高效发展核电,使核电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和服务“一带一路”战略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 李创军]一、可再生能源发展整体情况

前三季度,我国可再生能源行业整体发展形势向好,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到三季度末,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6.3亿千瓦,其中,水电装机达到3.39亿千瓦、风电装机达到1.57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20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1423万千瓦。前三季度,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6300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4300万千瓦、风电970万千瓦、水电82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约占全部电力新增装机的67%左右。目前可再生能源已成为我国新增电力的主力,清洁能源替代作用日益突显。

二是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在上半年工作基础上,三季度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等进一步加大力度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利用,协调推进风电供暖工作,出台《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保障产业有序发展。前三季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17万亿千瓦时,约占规模以上全部发电量的25%,其中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量分别为8147亿、2128亿、857亿和568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0.3%26%70%25%;弃风、弃光率分别为12%5.6%,同比分别下降了6.7个百分点和3.8个百分点,新疆、甘肃等重点地区弃风率分别下降了12.1个百分点和10.5个百分点;西南地区水能利用率同比提升约2个百分点,弃水电量同比减少35亿千瓦时。

三是可再生能源发展结构进一步优化。国家能源局不断深入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可再生能源布局优化和提质增效。近年来,可再生能源装备技术、管理运行水平不断提高,风电、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三季度以来,国家能源局启动了风电平价上网示范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发文进一步强化光伏“领跑者”技术要求;积极协调推进青海、张家口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基地规划建设工作,以创新引领和科学管理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结构优化。新能源开发正在从资源集中地区向负荷集中地区推进,前三季度新增风电装机中约一半位于中东部和南方地区;新能源集中与分散发展并举的格局正逐渐形成,新增光伏发电装机中分布式光伏发电超过三分之一。为进一步优化可再生能源发展,近期,我们将再组织实施一批光伏领跑者项目,同时正在组织各地编制光伏扶贫“十三五”计划,拟于近期统筹各地情况后下达实施。

党的十九大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证全体人民有更多获得感。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是能源领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工作,是扎实推进电力普遍服务,缩小城乡电力差距,使农村居民共享现代化电力服务的重要举措。

农村机井通电是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国家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本次农村机井通电范围主要是历年来尚未通电的存量机井。2016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意见》明确,到2017年底实现平原地区机井用电全覆盖。此项工作列入2016年及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作为国务院重点督办工作。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20163月,国家能源局、水利部、农业部发布了农村机井通电工程2016-2017年实施方案。国家能源局组织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抓紧实施,逐县逐乡逐村逐井开展摸排,落实到每一个机井的坐标、所有人等,逐井提出通电方案。截至今年9月,机井通电工程实施完毕,比国务院要求的期限提前3个月完成,体现了我们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机井通电工程顺利完成,为全国1595756个机井通了电,完成投资490亿元,涉及全国17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061个县的10688个乡镇,惠及1.5亿亩农田。粗略估算,每年可以节约燃油约3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1000万吨,每年为农民农田灌溉节约支出约130亿元。通电前,每亩地每次柴油灌溉一般需要3人工作3小时,通电后仅需1人工作1.52小时,估算每年仅此一项就可以解放农村劳动力约150万人。农村机井通电工程顺利完成,为粮食增产、发展经济作物、解放农村生产力提供坚强保障。

结合本次机井通电的实践,由国家能源局牵头,会同水利部、农业部制定了今后机井通电的规定,以三部门名义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农村机井通电长效机制的通知,明确今后新增机井通电的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今后由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电网企业将农村机井通电纳入年度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目标和任务,纳入中央投资计划,作为日常工作按年度组织实施。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指导督促电网企业进一步做好机井通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电力支持农业生产的作用。

摘编自国家能源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