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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深入开展能源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专项监管
点击次数:9792次 更新时间:2016/5/30 【关闭】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2015年下半年,国家能源局组织有关派出机构在部分省份开展了能源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专项监管,取得了良好效果。

本轮专项监管重点是油气管网和热电站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从监管情况看,各地已建立能源项目审批简政放权承接机制,梳理明确了权力事项;部分省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精简了前置审批条件;相关能源规划、政策基本落实到位,简政放权后相关行业保持了平稳有序的发展态势。

监管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地方政府在审批油气管网和热电站项目时审批存在不协调、不规范的情况。部分项目核准前置条件较多、相关规定和办事流程存在差异、办理难度较大;一些基层能源管理部门特别是市、县级能源主管部门由于人员配备和业务力量不足,承接难度较大;部分地区存在越权核准或将油气管网项目分段核准的问题。二是地方能源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少数地区热电站项目存在多头管理、多部门核准的情况;城镇燃气管网和输气管道界限区分不明确,项目建设管理不统一。三是能源规划科学性、严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油气管网设施互联互通缺少统筹规划,部分跨省市管网规划建设协调机制不够;一些地区油气管网规划、建设与其他相关规划不衔接,存在对油气管道占压、穿跨越不符合规范等情况,带来一定安全隐患;部分油气管线路由交叉重叠;个别地区热电站专项规划编制时,未充分考虑热源点的合理布置。四是部分能源项目建设工作不符合要求。个别热电站项目与热力网未做到同时审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投入使用;部分已投运管网项目未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竣工验收的事后监管作用未有效发挥;存在未批先建、已核准项目建设迟缓和批建不一等情况。五是部分项目生产运营中存在问题。部分热电机组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技术指标;个别热电厂热负荷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不到位;一些地区热电联产机组大幅增加,系统调峰矛盾突出;部分油气管网设施利用效率不高。

2014年以来,针对能源领域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国家能源局先后组织开展了三轮专项监管工作,对电力、油气、煤炭等主要能源领域简政放权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掌握。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以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措施,提高简政放权的系统性和协同性,强化规划、政策引领作用,加强对地方政府承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确保“放管服”改革各项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摘自国家能源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