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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出台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
点击次数:4269次 更新时间:2013/5/21 【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确保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经国务院同意,311日,国家发改委制定出台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

方案指出,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是破解资源瓶颈约束、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举措,是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战略任务。要充分认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建立健全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机制为抓手,加强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着力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和集约、智能、绿色、低碳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以尽可能少的能源消费支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方案要求,到2015年,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工作机制基本建立,政策措施、保障体系和社会氛围基本形成;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新进展,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接近世界先进水平的比例大幅提高,能源资源开发、转化和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0亿吨标准煤左右,用电量控制在6.15万亿千瓦时左右。

方案强调,要建立分解落实机制,科学分解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重点用能企业及行业协会要明确任务和责任,加强对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把能源消费总量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把目标任务完成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地区和单位给予表彰奖励。要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理顺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完善相关财税金融配套政策,研究建立市场交易机制,发展节能服务产业。要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设,做好能源统计与预测预警。

我省将切实加强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的实施和考核办法,推动任务落实。